根据《我校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选拔范围
我校二年级全日制在学硕士生(不含单独考试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所攻读硕士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应与所申请博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且无固定工作、无工资收入。
第二条 选拔条件
1. 政治合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纪现象。
2. 学习成绩优良,所学课程未出现补考或重修现象,专业基础扎实,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
3. 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或者其他达到所在学科报考“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外语水平要求。
4. 身心健康,符合我校相关要求。
5. 攻读硕士期间,以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关的科研论文。
第三条 选拔程序
申请硕博连读考生不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招收博士研究生初试,选拔程序参照“申请-考核”方式实行。报名时间、报名材料、考核程序与录取公示等与“申请-考核”方式类同,并要求:
1.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硕博连读”。
2. 专家推荐。由申请人的硕士指导教师推荐,拟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同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安排作科研报告并由专家评议,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第四条 培养方式
按《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第五条 本规定由金沙js9线路中心负责解释。
金沙js9线路中心
2022年11月15日